聯邦巡回法院確認谷歌數據專利的挑戰
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在谷歌通過跨部門審查試圖使其無效之后,維護了數據傳輸專利的有效性。
谷歌已經針對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的決定提出上訴,該決議維持了知識產權期間美國專利號8601154的有效性。
擁有技術許可公司SimpleAir的專利涉及將在線網絡與在線和離線計算機相連接的數據通信系統和方法。
PTAB的決定揭示了谷歌引用的現有技術參考文獻與其他作品相結合是否使“154專利”的索賠變得顯而易見,因此是不可取的。
有爭議的上訴期限是“中央廣播服務器”。
根據其最廣泛的合理解釋,該委員會將該屬于解釋為“被配置為從多個信息源接收數據并將數據發送到一個或多個所選遠程計算設備之前處理數據的一個或多個服務器。”
谷歌聲稱,該委員會在應用其BRI索賠建設標準方面出現了錯誤,根據該標準,PTAB認為谷歌引用的現有技術參考并未教授關鍵的索賠限制。
谷歌的挑戰明顯沒有這個限制,因此董事會沒有提出額外的問題,即提出的參考組合是否使索賠明顯。
谷歌認為,中央廣播服務器的正確的BRI結構不應該“限于從多個信息來源接收數據,而應該僅需要從一個或多個信息來源接收”。
根據谷歌優先索賠建議,聯邦巡回法院表示,谷歌引用的現有技術參考似乎是教中央廣播服務器。
但SimpleAir認為,谷歌已經放棄了機會,認定其目前的索賠建設,因為它沒有在董事會之前闡明。相反,SimpleAir聲稱,谷歌容易董事會的BRI解釋。
聯邦巡回法院面對SimpleAir,解釋說谷歌已經放棄了在法庭上基礎的索賠建議。
因此,PTAB的結論是谷歌無法在現有技術中識別中央廣播服務器。谷歌的挑戰失敗了,我們肯定了PTAB的“154專利權利要求專利權”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