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的專用權。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視覺不能感知的音響、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注冊;
商標的顯著特征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得: 一是標志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征,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 二是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如直接敘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志經過使用取得 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注冊。
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文件中。
1. 查詢:查詢所要注冊商標中包含的中文和英文.由我所根據申請人要求,在全國范圍內查詢有無相同或近似商標已注冊在先。 2.查詢方式:商標查詢本著自愿原則(1)通過商標查詢系統查詢 (2)在國商局查詢商標檔案 3.整理商標圖樣、制作申請商標報件。(由我所免費代辦) 4.提出注冊申請。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張(要求執照號清晰); 2.所要注冊商標的商標圖樣一份(大小為5-10厘米,最好為名片大小); (1)如商標圖樣為彩色,需提供彩色圖樣11份及黑白墨稿2份; (2)如商標圖樣為黑白,需提供黑白墨稿12份; 3.簽定合同,蓋公章
1、發明創造名稱:應簡單明確地反映發明創造的主題和類型(不得超過25個字),不能用代號和商業性詞匯; 2、本發明的技術背景(現有技術):應寫明與本發明技術最相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情況,說明其優點并實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不足之處。發明創造為產品的,如對于現有技術的結構用文字難以描述清楚時,可附圖說明; 3、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應結合附圖,清楚、完整地寫明構件名稱、各構件之間的聯接關系、動作原理和工作程序,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 (1)對于電子類的發明創造,應提供電路或框圖,并結合硬件說明其構造特征; (2)對于方法類的發明創造,如化工、藥品、食品,應盡量說明其工藝及工藝條件的限 定,并可提供工藝流程圖。藥品需要提供臨床證明。 4、附圖說明:附圖應按機械制圖標準繪制,附圖的圖面上一般不得寫有漢字,零件應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在說明書中說明每個標號所代表的零件名稱,同一零件的標號在各幅附圖中均應一致,不得使用同一標號來代表不同的零件; 5、發明創造的效果和優點:應說明本發明創造與現有技術對比的積極的效果和優點,而這些優點和效果必須是由于采用本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而直接獲得的,這部份描述,可以通過結構的作用關系或實驗數據來說明; 6、實施例:對于產品類的發明,應結合附圖進行說明,并將附圖中的標號標注在相應的零件之后,并作具體描述,每一幅附圖均應說明 ,每一個標號的零件必要時可說明其功能、動態構造和使用方法。如有多個實施例,則每個實施例均應具體說明。 對于方法類的發明,應詳細說明 其工藝過程、操作步驟及具體有工藝參數,可提供多種工藝參數結合的實施例方案。
應提供產品的六面視圖,工作狀態圖、主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仰視圖,比例一定要一致。 小的產品,如工藝品、包裝盒、包裝袋等可以提供實物。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工業產品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1. 提出申請后一個半月左右送達標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標局受理號碼的受理文件; 2. 在申請受理后六個月內,商標局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 3. 提出申請后一年,商標局發布初審公告并寄送申請人; 4.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后,發正式《商標注冊證》; 5.注冊全部時間約為二十四個月; 6.商標自提出申請后即可以使用(使用時不要打注冊標記)。
外觀專利: 時間:七個工作日下達專利號;6個月左右下證書。 實用新型專利: 時間:七個工作日下達專利號;6個月左右下證書。 發明專利: 時間:七個工作日下達專利號;2年左右下證書。
1、遞交第二天即可收到 Electronic Acknowledgement Receipt,載有申請號及申請日; 2、自申請日起約 1個月左右USPTO(美國專利商標局)受理通知書; 3、申請半年至一年左右 USPTO發出審查意見或核準通知書; 4、支付證書費,一至兩個月左右 USPTO發出頒證通知; 5、一至兩個月左右 USPTO寄出證書原件,我方快遞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