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針對陶氏化學的專利申訴
美國陶氏化學公司在加拿大最高法院贏得了Nova Chemicals專利案。
最高法院于4月20日駁回了Nova Chemicals的上訴,僅在加拿大聯邦法院判決爭議中賠償的賠償責任后一天。
根據Smart&Biggar / Fetherstonhaugh的律師,陶氏正在接受加拿大專利侵權賠償金額最大的賠償之一。
陶氏的加拿大專利2,160,705,被稱為“由乙烯聚合物共混物制成的產品”,是爭議的核心。
兩家公司都是垃圾袋和食品包裝等聚合物成分制品的制造商,也是市場上的競爭對手。
陶氏在加拿大以“Elite”的名義出售聚乙烯薄膜級共聚物,而Nova則以“Surpass”的名義生產和銷售聚乙烯薄膜級共聚物。
2010年,陶氏起訴Nova指控侵權,尋求損害賠償或利潤會計。
四年后,O'Keefe法官發現該專利是有效的,被Nova侵犯。
O'Keefe只聽到了訴訟的責任階段,根據他的判斷,陶氏有權選擇損害賠償或新星利潤會計。
陶氏選擇了新星的利潤會計。
那么去年九月,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了O'Keefe的聯邦法院裁決。
Nova已經向最高法院上訴了上訴法院的裁決,詢問上訴法院是否被允許推翻審判法官關于專利建設的結論,還是要求重新考慮這個問題。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法新社法庭在聯邦法院4月19日發布了關于損害賠償的判決。
Fothergill說:“如果Nova沒有侵犯'705專利,那么在專利到期之后,Nova將會在Nova在2014年4月享受的侵權產品的銷售水平達到相同的水平。”
據陶氏報道,新星對該專利的侵犯給了它一個“跳板”進入市場。
因此,陶氏認為,Nova在專利期滿后繼續從侵權活動中獲益。
Smart&Biggar的新聞稿說:“特別值得注意的是,Fothergill法官的判斷是第一次在加拿大獲得了跳板利潤,這可能是世界上任何地方首次報告的這樣一個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