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是品牌化的時代,各種商標、品牌侵權事件層出不窮,企業對于品牌意識也越來越強烈,對于創業公司來說,商標注冊非常有必要。商標注冊的時間應盡量早于公司產品的發布時間,至少要在上市前做好申請商標的各項準備。商標注冊,講究的是在先原則,先到先得,名字、圖形、類別差不多的幾枚商標,誰先把申請材料報到深圳商標局,誰就能拿到深圳商標注冊證!拼的就是速度!
好的商標名可謂是萬里挑一。想名字想到頭疼,翻詞典翻到手軟。商標取名還是無從下手?覓得一個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好名字怎么那么難?很多商標注冊人對深圳商標注冊注意事項缺乏足夠的認知,在商標的名字上不顧客觀事實,總想搞個大新聞,最終導致了商標注冊以被駁回,浪費時間浪費錢。
1、跟“國”字號搭搭邊
有些商標的申請人為了追求商標名氣的高大上,就特別想和國家的重要機構搭上關系。比如注冊故宮、天安門、人民大會堂等等來凸顯商標的重量級別,還有的以“國”字輩來彰顯品牌的認可度,為自己的品牌增加神秘感和權力感。
“國酒”、“國釀”這樣是絕對不能通過商標的審查的,“國酒茅臺”的商標就一直未被審查通過。法律具有嚴格的規定,國家名稱、縣級以上地名、具有政治意義的名稱或圖案等,這些都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商標,就算提交一萬年,也是一個被駁回的結果!
2、 誰出名就注冊誰的名
通過搶注名人注冊成自己的商標是很多投機客都會做的一件事,利用名人的效應來蹭熱度為自己的品牌增加曝光率,或者是單單注冊一個商標,就會輕輕松松翻個幾百倍。我們熟悉的很多名人,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等都曾被搶注過商標。
然而商標法明確公眾人物姓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就是要防止市場競爭者通過“搭便車”的方式來擾亂市場秩序。今年最高院出臺的新規再次明確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不能注冊為商標。因此,即使注冊也會被駁回!
3、為出名低俗惡搞
為了出名提高品牌的曝光度,有的商標申請人選擇劍走偏鋒,堅持將個性進行到底。只要能吸引人,什么“敗家女”、“潘金蓮”、“王八蛋”、“草泥馬”等等都敢拿來試一試。
無疑,這種詞匯屬于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詞匯,容易對人、社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是官方堅決抵制的,稍有觸及駁回沒商量。我國《商標法》明文規定作為商標使用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4、山寨大牌商標賣貨
我們日常生活中稍不留心就有可能著了李鬼的道兒,周住牌洗衣粉、十個核桃、四糧液、雷碧等,魚目混珠,防不勝防。
山寨、傍名牌、擦邊球的商標注冊是一種混淆公眾的不良行為,更是一種侵權行為。雖然我們在市面上會看到很多的山寨品牌擾亂視聽,所以現在很多大品牌已經將一些有可能被山寨的商標進行了注冊,也就是防御性商標,比如大白兔集團還注冊了“大灰兔”、“大花兔”,可口可樂注冊了“雷碧”、娃哈哈注冊了“娃娃哈”等,來為自己保駕護航。
商標是企業產品與服務的品牌標識,不僅是企業形象的代表,也體現著相應的文化內涵。為了保證商標注冊的公正與合理,我國的《商標法》特別規定了商標注冊標準,還規定了禁止注冊商標的多種情形。
在此提醒企業主們需注意的是:創業者在為公司取名前,最好先到深圳商標注冊機關做商標查詢,以了解自己準備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經注冊或正在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這樣就不會出現公司名稱不能注冊,或作為品牌重要組成部分的公司字號無法注冊等問題。此外,應保留好商標使用的各種證據,如果企業將來準備在拓展境外業務,還應及時在境外注冊商標,現在注冊馬德里商標也很簡單,每個省份還有補貼,簡單算一算,注冊了境外商標基本不需要怎么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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