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商標惡意注冊現象嚴重,搶注國內外知名商標、商號、名人姓名的,同一主體囤積幾百件甚至幾千件商標不使用、待價而沽的,搶注者“賊喊捉賊”惡意維權的,不一而足。
接下來就讓深圳商標注冊資深專家神州知識產權給大家普及一下相關的商標法小知識。
我國出現大量惡意搶注商標現象的成因十分復雜,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我國商標法實行注冊原則,過于強調申請注冊產生商標權利,忽視對商標使用的要求,致使商標權的獲得成本和維持成本低,潛在收益高,為惡意搶注人提供了強烈的經濟動機。
我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商標權由先申請者獲得,只有在同日提出申請的,才由在先使用者獲得。申請注冊行為在獲得商標權的過程中具有幾乎決定性的意義。
由于我國商標以申請注冊作為獲得商標權的唯一條件,商標使用與否在所不問,導致我國獲得商標權的成本僅為申請費用,不包括使用商標的費用。甚至對于明顯沒有商標使用意圖的,以商標倒賣為目的的商標申請行為,也難以制止。我國商標申請采用“一類商品一件商標一份申請”的原則,商標申請費僅為1000元,一旦核準注冊,有效期十年,此后每十年一次續展,續展費為2000元。年平均申請成本為100元至200元。雖然《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商標注冊人不得連續三年停止使用,但如果利害關系人以該理由撤銷商標,首先應等待商標注冊滿三年,其后提出申請需經歷商標局、商評委、法院一審、二審等多個程序,在撤銷決定后才失效;且商標審查和司法實踐中對商標使用把握尺度較低,撤銷時間長、難度大,致使商標維持成本低。
我國對于注冊商標的保護也不以商標使用作為必要條件,沒有使用的注冊商標仍然有可能通過民事賠償獲得高額賠償 。我國商標法沒有規定商標先用權制度,對于惡意注冊商標,在先使用人只能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三十一條先通過行政程序申請撤銷,否則無權繼續使用。除提起民事訴訟以外,惡意搶注人還可以通過高價轉讓 ,搭便車、傍名牌等方式牟取不正當利益。
2、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對于惡意搶注商標行為的打擊力度不足。
我國現行《商標法》修訂于2001年,雖然第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等條款對于惡意搶注商標行為進行了規范,但面對層出不窮、花樣繁多的惡意搶注行為,上述條款不免顯得捉襟見肘。例如《商標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代理人和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和被代表人的商標,但雖沒有代理或代表關系,但是存在合同、業務往來等知悉他人商標后搶注的,現行商標法難以制止。又如《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禁止搶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但是對于在先使用商標證據有限,難以證明已經被一定范圍的相關消費者知悉,但搶注人已經知悉,基于不正當競爭目的搶注商標的,上述規定難以適用。
3、社會觀念對于惡意搶注商標的危害認識不足,惡意搶注商標具有一定正當性的聲音不絕于耳,致使惡意搶注商標的道德成本低。
有觀點認為,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并不能一言以蔽之為不正當,應當進行理性思考,進行準確判斷。搶注者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意識,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意識 。有人在討論搶注“劉老根”商標時提出:“能夠有意識地搶注‘劉老根’商標,從經濟的角度看是一件好事!首先反映了企業的商標意識比以前有了加強。許多人認為‘搶注’是個貶義詞,在我看來,它應該是個中性詞,它體現了僅僅是一種競爭,本身不具有褒貶色彩。” 還有某知識產權法博士后在其撰寫的專著中提出將惡意搶注商標作為一種正常的投資渠道,并策劃成立專業的商標域名搶注中心和商標交易網站,商標拍賣會等商標交易平臺 。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惡意搶注商標現象的泛濫。
4、商標代理行業門檻低、管理不到位,部分商標代理機構缺乏必要的職業倫理,利用掌握的專業知識自行從事商標搶注行為。
在2003年取消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之后,商標代理機構如雨后春筍般瘋長,目前已達七千余家。商標代理行業的超速發展帶來的是惡性競爭。為了應對商標代理行業“僧多粥少”的困境,相當數量的商標代理機構偏離了正常的商標代理業務,打起了惡意搶注商標囤積居奇的“擦邊球”。
惡意搶注商標造成的社會危害十分明顯:
1、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正常經營者的經濟利益,阻礙我國從制造經濟向品牌經濟的轉型。惡意搶注商標的實質是對他人商譽或聲譽的盜用,或者對公共資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為了應對惡意搶注商標,企業或者高價回購,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訴訟解決,或者事先注冊大量的所謂“防御商標”,造成經濟資源的無端浪費。惡意搶注商標的泛濫,影響到正當經營者對商標知名度的培育,阻礙甚至扼殺知名品牌的形成。
2、耗費大量的商標審查和司法資源,危害商標注冊和使用秩序。由于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權益、占用社會公共資源,以及沒有真實使用意圖的商標,致使本來已經不堪重負的商標審查人員和司法人員雪上加霜,嚴重降低商標審查和訴訟效率。我國商標申請量和保有量已經連續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超過10%的速度保持增長。由于商標審查期限長,在先的商標障礙多,致使正常的商標申請變得困難,由此影響到正常商標秩序的建立。
3、嚴重危及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例如日本產業經濟相近日公開發表言論指責我國惡意搶注商標橫行 ,意大利對外貿易委員會則專程赴華打擊偽意大利品牌 。
深圳商標注冊資深專家提醒大家:不跟風、不惡意搶注商標,文明注冊商標,遵守秩序,是每一個中國公民應有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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