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在深圳專利申請過程中容易疏忽的小細節是什么,專利申請代理過程中,存在一些誤區,有礙申請進程,需要及時地改進。所以大家要注意這些細節,可以有效防止失誤哦!
??深圳專利申請過程中容易疏忽的小細節有什么?
??細節1: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
??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這也是我國技術人員的通病——信息檢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極低。
??細節2:自主研發的成果不需申請專利
??一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主創新,就有了自主知識產權。其實不然,專利是一種壟斷權,自主研發的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就得不到法律確認和保護。
??細節3:專利產品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
??在與發明人就申請專利的技術內容進行交流時,他們中有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這一技術方案還未投入生產,也沒有產品問世,此時申請專利是為時過早,等產品大規模投入生產后再申請專利更合適。
??細節4:在深圳專利申請是保護成果惟一方法
??這是因為很多人對技術成果保護的方法不太清楚。對技術成果的保護可以采用兩種方式:申請專利通過法律加以保護和通過技術秘密由技術持有人自己加以保護,兩者各有利弊。
??細節5: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單位的發明人提交的深圳專利申請文件非常簡單,有的甚至只有幾句話,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給專利代理人制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帶來很大困難。
??細節6:一項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
??有部分發明人認為一項技術成果一次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即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只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只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細節7:有專利證書等于有效的專利權
??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認識誤區。
??細節8:投入規模生產后才申請專利
??有部分發明人認為申請了一項專利后,就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后期的繼續研發工作,即使開發出了新產品或有了新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
??以上就是在深圳專利申請過程中容易疏忽的八個細節!這些細節是根據大部分申請人的習慣總結出來的,此文僅供大家學習參考。對企業組織而言,專利是企業的競爭者之間惟一不得不向公眾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會透露的某些關鍵信息的地方。專利制度旨在保護技術能夠享受到獨占性、排他性的權利,權利人之外的任何主體使用專利,都必須通過專利權人的授權許可才能獲得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