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是做好知識產權工作的基礎。《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積極研究探索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授權地方開展知識產權改革試驗,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
“分而治之”已非大勢所需
我國現行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主要由中央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組成。在中央層面,國家知識產權局及其下設的專利局是管理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統籌協調知識產權事宜的機構;商標和著作權分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和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負責。地方層面也是采取分別管理的方式,將專利、商標、版權等客體歸屬不同的與中央管理部門對應的機構負責,涉及地方知識產權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權局(新聞出版局)、科技局(廳)、技術監督局、海關等多個部門。由于各地實際情況的差異,管理機構設置也頗為多樣。這種“分而治之”的行政管理方式,導致了管理成本過高、資源利用率較低、信息交流不暢、效率偏低等諸多問題。
隨著現代社會科技水平不斷提高,高新技術日新月異,新產業、新技術、新平臺、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知識產權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一是產品同時擁有版權、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一些優秀的版權作品,尤其是美術作品、攝影作品、文學作品等,既可擁有著作權,同時也可擁有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受到相關知識產權的交叉保護。二是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出現融合發展趨勢,這種趨勢在戰略性新興產業、農業領域尤為明顯。這種情況下,若行政管理部門過于分散,則往往需要跨越部門之間的合作。此外,隨著網絡經濟的發展,知識產權保護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侵權手段更加隱蔽,取證更加困難。因此,將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進行統一化,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大勢所需。
“三跑”并行時代的統一化改革
當前,我國科技創新已經進入“跟跑”、“并跑”、“領跑”三跑并行,研發實力正步步增強,在一些領域已接近或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具備在新的起點上實現更大跨越的能力。知識產權遠遠不是注冊、審查這些事務的處理這么簡單,而是經濟發展中的一項重要的公共政策。要善于運用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使之成為推動創新發展的“技術工具”。
為順應知識經濟時代對制度建設的新要求以及“大部門體制”的改革趨勢,必須加快改革現行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二合一”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將職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門整合、歸并為一個較大的部門,以減少機構重疊、職責交叉,增強政府履行職能的能力。
建立一套“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和執法體制。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部門,對全國知識產權事業進行宏觀領導和統一管理,下設工業產權局和版權局分管工業產權(專利權、商標權、地理標志等)和著作權及鄰接權,同時可根據需要設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協調部門,促進各部門的溝通和協作,促進政府資源的高效利用,營造管理更加到位、服務更加全面和保護更加有力的知識產權發展環境,充分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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