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是知識產權司法體制機制的全方位改革,是提高司法保護整體效能和綜合效能的重要舉措。”
“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是知識產權司法體制機制的全方位改革,是提高司法保護整體效能和綜合效能的重要舉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7日在在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暨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推進會上說,除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外,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要在全國法院全面推開,高級、中級、基層法院要同時啟動。
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是指由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統一審判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根據最高法下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全國法院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見》,各級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審判部門將不再稱為“民事審判第X庭”,更名為知識產權審判庭。
陶凱元表示,截至目前,全國法院共有6個高級人民法院、95個中級法院和104個基層法院先后開展了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試點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經驗證明,“三合一”工作有利于統一司法標準,提高審判質量,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制度,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整體效能,實現知識產權的全方位救濟。
“各高級人民法院最遲在今年年底之前要成立協調機構,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在審判力量配備上,各級人民法院要選拔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熟悉知識產權審判業務的法官到知識產權庭工作。”陶凱元說,“各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應當根據審判任務需要配齊配好配強審判力量,嚴格選拔審判業務骨干,確保參與知識產權審判的法官具有相應的審判業務能力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