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香”獼猴桃商標重屬江山市
3月6日,有記者獲悉,今日浙江省江山市市場監管局收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書,該裁定書宣告,被河南省西峽縣搶注的“徐香”獼猴桃商
標無效。這表示,江山市已經贏得“徐香”獼猴桃品牌保衛戰。
“徐香”獼猴桃,是江山市響當當的拳頭農產品,千家萬戶把獼猴桃當做“財富果”大量種植,目前種植面積達2.3萬畝,瓜果面積1.5萬畝,年產量1.6萬噸,產值約
1.28億元,獼猴桃已成為廣大農戶增收致富及山區經濟發展的“黃金果”,在農產業結構調整和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就在大家大量種植的時候,一場“徐香”品牌危機已悄悄來臨,廣大種植戶甚至更多的人卻還蒙在鼓里。
2010年3月16日,河南省西峽縣城關鎮居民席某,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徐香”商標,并與2011年4月21日在31類植物、鮮水果、獼猴桃等商品
上獲得商標局核準注冊,專用期限至2021年4月20日。
江山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徐香”商標被搶注,今后再對外銷售獼猴桃時,就不能再稱“江山徐香獼猴桃”,而叫了幾十年的“徐香”,勢必陷入被迫改
名的尷尬境地。否則,就是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將受到法律的追訴,并作巨額經濟賠償。與此同時,大量已經印制好的包裝箱、包裝盒、包裝帶,將全部作
廢。
“徐香”商標被搶注,對江山市來說,尤其是對廣大種植戶、經營戶來說,所造成的問題不小。
2016年4月21日,江山市場監管局以該市獼猴桃產業化協會的名義,委托溫州智信商標事務所,依法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請求其作出裁決,宣告“徐
香”注冊商標無效。
國際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接到江山市獼猴桃產業化協會的申請后,經過全面的調查核實,最終依據2014年5月1日修改前的《商標法》和此后修改的新《商標法》相
關條款,依法裁定《徐香》只能作為一種稱謂,“徐香”商標在獼猴桃、鮮水果商品上予以無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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